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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26 00:00
大连大学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南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预留计划的使用,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艺术类专业语种不限。

  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授予学位门类

  科 类1(非

  高考综合改

  革省份)

  种类2(采

  用3+1+2模式的高考

  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2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师范类

  3

  130206

  舞蹈编导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4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师范类

  5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6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7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四年

  3-6

  艺术学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10000

   备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科类为文史(不区分文、理科省份除外)

  四、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按照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35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500元/人(依国家有关政策适当调整);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学费减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1)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3.对于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可登陆我校招生网详细了解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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