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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及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26 00:00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及报考指南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均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0.6万平方米(约合458.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4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8平方米;专任教师38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330.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213.7元;图书38.5万册,生均图书22.5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2.录取男女生比例: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元/年/生)

  1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2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3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4

  460103

  数控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5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6

  460201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7

  460107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飞机制造)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8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机器人焊接)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9

  46012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无损检测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1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2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3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4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5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6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7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800

  18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19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20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待定

  21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2

  510203

  软件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3

  510209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待定

  24

  51030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5

  510305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5000

  26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000

  27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000

  28

  530605

  市场营销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000

  29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30

  530702

  跨境电子商务

  3年

  最长5年

  文理兼招

  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不设要求

  4500

  学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我校住

  宿标准为8人间,住宿费800元/年/生,学费和住宿费如有变动以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院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助等多种措施激励优秀学生,资助困难学生圆满完成学业。

  (1)学院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根据国家政策,每年在品学兼优的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和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同时在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中评定一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国家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和学校助学金。

  (2)学院积极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3)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并在新生报到时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交到绿色通道。

  (4)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学费减免的制度执行,孤儿学生可以提出学费减免申请,由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对符合加、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相同时,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文史类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如志愿顺序仍相同,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24-88045088、88045361

  招生网站:http://zs.ltce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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