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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26 00:00
四川师范大学2022年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招生简章及报考指南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的高等院校,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高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以及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台湾学科能力测试学生资格的高等院校。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校园面积3000余亩。

  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授权单位,拥有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

  一、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校部委码:10636

  2.校址:学校共有3个校区,各校区校址如下:

  狮子山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成龙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遂宁校区:遂宁市河东新区科创西路88号

  3.办学层次:学校具有招收博士、硕士、本科层次的学历教育资格。

  4.办学类型:国有公办省属重点普通高等学校。

  5.学校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

  6.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四川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0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7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三、报名网址

  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四、志愿填报

  1.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2.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3.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4.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5.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费及住宿标准

  1.我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专业介绍请通过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sicnu.edu.cn)。

  2.学费及住宿标准:

  专业

  学费

  教育技术学

  人民币3700元/年

  法学

  人民币3700元/年

  地理科学

  人民币4100元/年

  小学教育

  人民币3700元/年

  历史学

  人民币3700元/年

  汉语国际教育

  人民币3700元/年

  汉语言文学

  人民币3700元/年

  住宿费

  人民币800/900/1000/1200元/年

  生活水平(伙食及杂项)

  约人民币1000元/月

  备注:专业学费标准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为准。

  六、如有未尽事宜,招生就业处将会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发邮件通知,请注意查看。

  七、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请准时参加学校安排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2.学校将于7月邮寄《录取通知书》给录取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入学报到。

  3.新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

  4.新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学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5.新生入学注册后,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 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统一管理,完成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符合条件者颁发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6

  电话:028—84763388,84768899

  传真:028—84763388

  电邮:sdzs@sicnu.edu.cn

  联 络 人 :王珂 刘姗姗

  院校网址:http://www.sicnu.edu.cn

  招生信息网站:http://zs.sicnu.edu.cn

  院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

  招生信息微信公众号:四川师范大学招生信息

  

  

  

  

  

  

  

  四川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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